为了加强和规范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张家口市编委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北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审核责任,并将各部门的审核责任落实到修改后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表》和《国家公务员兼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表》中,为市、县两级登记机关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依据,对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必将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