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严格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程序,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确保登记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邢台市编委办印发了《关于试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地核查的通知》(邢机编办[2013]23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地核查工作。
《通知》确定了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的原则、范围对象、检查内容、核查程序。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核准登记的名称,与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的标记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正确悬挂、放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单位的实际办公住所与法人证书上的住所是否一致;服务对象评价和员工自我评价等十几个方面的内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对申请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视整改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