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3日至24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目前,在全省(区、市)范围内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省份已达23个,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进实名制管理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
中央编办有关负责人指出,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的明确要求,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大创新,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有效手段,也是各级编办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一种充分体现了全程管理、动态管理和综合管理的全新管理模式,使机构编制部门能够全面掌握机构、编制以及实有人员信息,以实名抓管理,以实名促监督,从制度上堵塞了各种管理漏洞,有效解决了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吃空饷”、混编混岗等各种问题。
据介绍,在目前已经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地方,有的在省、市、县、乡4级都实行了实名制,有的推行实名制的范围涵盖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推进实名制管理力度大的地方,有效控制了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的增长,降低了行政成本,减轻了财政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中央编办要求,为确保到2011年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已经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地方要继续研究改进方法,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没有全面推开实名制管理的地方要逐步推开。具体要从制定工作规划,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逐步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机构编制信息公开等几个方面着手,同时,要把县乡作为实名制管理重点,把推行实名制与其他日常管理相结合。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着力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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