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成效,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沧州市编办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机构编制全员常态监督检查,实现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 “三个转变”,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实现了由常规、例行监督检查向全员常态监督检查的督查方式的转变。沧州市编办全体人员分成四个督查组,每组由一名处级干部带队,按照监督检查分工范围,对督查的对象进行经常性、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在对存在的问题、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结合机构编制调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干部任免等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了经常性、全方位、多样化的督查方式。
二是实现了机构编制督查内容由单一的机构编制督查向职能和机构编制督查并重的转变。在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机构改革方案及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督查的同时,延伸对部门(单位)职能履行情况的督查,使督查内容逐步深入到对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的调查研究,对调整和新建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事业单位社会贡献率进行科学评价等。
三是实现由简单督查向形成督查配套机制的转变。积极探索督查工作有效的管理途径,不断完善督查程序,规范督查行为,按照“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对存在问题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制度。同时完善了督查情况整改反馈机制、与各级各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机制、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导向机制等一系列有效机制,形成了监督检查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