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网站首页专题首页 日期:

事前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事前公开

河北省编委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时间:2017-08-31 作者:超级管理员

省编委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项目编码 项目
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
主体
承办
机构
(处室)
执法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
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
法规
地方性
法规
部委
规章
政府
规章
规范性
文件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行政检查 河北省编委办 监督检查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     机关事业单位        
  地方各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行政检查 河北省编委办 监督检查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     机关事业单位        
  上级党委、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行政检查 河北省编委办 监督检查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     机关事业单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限额、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情况 行政检查 河北省编委办 监督检查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     机关事业单位        
  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行政检查 河北省编委办 监督检查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     机关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行政检查 河北省编委办 监督检查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     机关事业单位        
  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情况 行政检查 河北省编委办 监督检查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     机关事业单位 60个
工作日
     
  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 行政检查 河北省编委办 监督检查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     机关事业单位        
  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行政检查 河北省编委办 监督检查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央编办发〔2007〕5号)     机关事业单位        
11130000000217971U-XK-001-0000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河北省编委办 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事业单位 3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的处罚 行政处罚 河北省编委办 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事业单位     不收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531 号

冀ICP备18002309号-1

您是第位访问者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