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速公路管理工作需要,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经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对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服务区机构编制进行调整。
一、将石安、京秦、京沪、青银、石黄、宣大、沿海和廊涿8个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职能剥离,分别组建石安等8个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科级),578名事业编制和路政执法人员分别从上述高速公路管理处划出,统一由高速公路路政总队管理。派驻到合资合作公司的264名事业编制和路政执法人员,由服务管理中心单列改为由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单列。
二、将上述8个高速公路管理处管理的33个服务区单独设置(科级),统一由服务管理中心管理,33个服务区的368名事业编制和管理人员分别从8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划出。同时将服务管理中心单列的派驻到合资合作路的21名事业编制和管理人员,划入由其管理的13个服务区。调整后,服务管理中心管理的服务区46个,服务区事业编制389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