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
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
冀机编〔2010〕34号
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现将《河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10月2日
河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为规范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筹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提供保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河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筹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
一、机构设置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组织,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筹建阶段可设置筹建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工作。高速公路筹建完成后设置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通车里程科学设置。有条件的设区市可综合设置一个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省管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筹建)机构一般为相当处级,项目里程不足80公里的为相当副处级。设区市所属的项目里程不足60公里的管理(筹建)机构为相当科级,60公里以上的一般为相当副处级,多个项目综合设置一个管理(筹建)机构的可为相当处级。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名称:省属的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筹建)处,市属的为**市高速公路管理(筹建)处。设区市综合设置统一管理多条高速公路的管理机构名称为**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管理处机关内设机构6~8个,具体名称和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下设收费站、路政、养护、服务区、信息调度等机构。设区市综合设置的管理局内设机构一般为6~8个。
筹建管理处内设机构一般不超过6个。
管理(筹建)处(局)内设机构和下设机构一般为相当科级(或股级)。
二、职责任务及人员编制
(一)高速公路筹建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项目的筹建工作,根据工作任务的大小,核定必要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其中:项目里程100公里以下的,核定人员编制35~45名,领导职数3名;项目里程100公里以上的,核定人员编制45~55名,领导职数5名。
(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收取管辖路段的车辆通行费和保护管辖路段的路产、路权;负责管辖路段的日常养护、绿化和大中修工程项目的管理、验收工作;负责对管辖路段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信息调度工作;负责路段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管理处机关人员编制按下述五项人员编制总和的3~5%核定,最多不超过65名,领导职数5~7名。
1、收费站职责任务及人员编制
负责过往车辆收费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工作;为过往车辆提供良好的通行环境。
(1)收费员编制:车道数×1.3×4班(复式收费可按增加1个车道计算);
(2)疏导员编制:车道数×1/2×4班;
(3)监控员编制:2名×4班;
(4)票证员编制:2名×4班;
(5)机电维护员编制:1~2名;
(6)领导职数:站长1名、副站长2名;主线站可增加1~2名副站长职数;
(7)办公室及后勤辅助人员按前六项编制的10%配备。
2、路政管理机构职责任务及人员编制
负责管辖辖路段日常的路政巡查工作;负责管辖路段内路产损失的清偿与处理;负责维护管辖路段养护、施工现场的秩序与通行安全。
1条高速公路设置1个路政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人员每2~3公里配备1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有条件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可按路网区划统筹设置。
3、养护管理机构职责及人员编制
负责管辖路段的日常养护、沿线公路设施的保洁与维护工作;负责管辖路段的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养护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工作;负责管辖路段路况的巡查、清障等工作。
养护中心一般按高速公路里程每50公里设置1个,每个中心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服务区管理机构职责任务及人员编制
负责为过往车辆和司乘人员提供服务工作;负责服务区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服务区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工作。
服务区机构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数量对应设置,每个服务区设置1个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7~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5、信息调度中心职责及人员编制
1条高速公路设置1个信息调度中心,负责收集、处理、发布和咨询路况信息工作;负责调度、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情况的处理工作;负责路段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与信息的采集、汇总、处理工作;负责通行卡管理和收费行为的监控工作。
一般配备编制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通信技术人员编制1名×4班=4名、监控人员编制3名×4班=12名、设备维护人员编制3名、其他人员编制2名。
三、其他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随着高速公路的互联互通和实现统一管理,及时调整其机构设置,路段里程特别短的一般归并到相邻管理机构。
高速公路开通初期,收费站人员编制可按车道数的一定比例核定,随着车流的增加逐步核定到位。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和收费车道发生变化后要及时调整收费站人员编制,确保车辆通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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