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多途径全方位学习贯彻《规定》
时间: 2020-12-05 作者:定州编办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实施后,市委编办深刻领会《规定》权威性、严肃性和重大意义,多措施、多途径学习宣传,多层面、全方位贯彻落实。
一、多层面组织学习。一方面立即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联合向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省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委编办。同时,按照《规定》要求,各单位明确了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并报市委编办备案。另一方面,组织市委编办全体人员深学细研,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制定《规定》的重要意义,强化全体人员对《规定》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基本遵循的重要认识。通过学习,准确掌握《规定》内容,把《规定》变成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动指南”,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制度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多途径宣传贯彻。市委编办各职能科室在办理机构编制业务时主动向部门单位宣传,提升贯彻执行的工作基础;印刷宣传册300本,发放至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站的重要位置原文转载,提升宣传覆盖面;把《规定》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委党校教学安排,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多方位贯彻落实。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和落实各项要求,同时做到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与各领域改革有效衔接,切实推动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结合贯彻执行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部门联动和综合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建立健全编制统筹使用和动态调整等制度机制,确保执行、落实到位。
四、多措施监督检查。加强与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结合巡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部分市直单位存在的内设机构挂牌不规范的问题。结合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对各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式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机构编制工作。